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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ary

Op-ed

严格审查下的中国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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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份,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宣布了习近平主席强化反贪腐运动的下一目标。不像在2014年将反腐矛头指向军队和共产党核心机关,今年瞄准的是53家重要骨干央企及其由中组部任命的高管。

第一批被关注的企业涉及中国最大的石油、汽车、电力、轮船和通讯公司。不过,对这些核心央企进行高调的腐败调查并不能解决它们最根本的问题。更重要的应是颁布被一再推迟的必要政策以落实改革议程,这项议程公布于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彼时,中国领导人曾郑重宣告要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和透明度,并加强公司治理制度的建设。然而,改革的最大障碍不在于中央政府,而在于央企自身。考虑到中共对国有企业的影响力以及对其高管的控制,这一说法初看之下似乎矛盾。的确,国有企业的最高领导人——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总经理——都直接由中组部任命。此外,一位高管往往同时占据这其中的多个职位,尤其是在战略性产业,例如国防和石油。

但是,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也绝非被动的中共代理人。他们拥有副部级或部级头衔,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具有与他们的监管部门同等水平的职权。高管们还可以利用其深入的关系网来拖延改变。少数几个幸运儿甚至拥有涉及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家庭或政治关系,这使他们进一步减轻政府压力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有些高管缺少将党的命令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动力。在胡锦涛时期(2002年至2012年),超过半数的53家央企高管任职于其职业生涯的后期,并且在任期结束后立刻退休。由于没有政治晋升的前景,许多高管无意进行改革以改变其既得利益——合法地或以其他方式­——的现状。

此外,薄弱的治理机制也难以约束央企及其高管。中国的标志性企业文化是所谓的“一把手现象”,即一个强势的领导发挥主导性作用。建立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应当能推动央企公司治理制度建设而改变此现状,但成效有限。同时,尽管董事会在53家央企中已十分普遍,董事长人选却几乎总是与党委书记重合。因而可以看出,董事会的建设对现有的决策机制影响并不大。

错综复杂的企业结构进一步加大了企业监管的难度并阻碍改革的努力。高管游走于庞大的企业集团之中,有些集团甚至拥有超过200家子公司。巨大的公司规模创造了相当大的瞒报和违法活动空间。这些复杂的结构或许会使高管们感到头疼,但亦会帮助他们避开监管。

中国的头号反腐人物王岐山曾经警告说,他将在国有企业之上悬挂一把寓言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这引发了对于政治清洗即将加剧的猜测。不论动机如何,起诉腐败的高管是关键的一步。但这不能取代迟来的改革——这一改革应该真正赋予监管者以权力、提升董事会外部成员的地位,以及澄清哪些部门将会向市场竞争开放。若缺乏这样一个政策路线图,无论落下多少把利剑也是枉然。

本文最初发表在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的博客“Asia Unbo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