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08
2007

12:00 pm EST - 5:30 pm 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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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

Thursday, November 08, 2007

12:00 pm - 5:30 pm EST


Content from the Brookings-Tsinghua Public Policy Center is now archived. Since October 1, 2020, Brookings has maintained a limited partnership with Tsinghua University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and Management that is intended to facilitate jointly organized dialogues, meetings, and/or events.

多年来,职工持股问题一直困扰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虽然得到多方的关注和
讨论,但是长期以来,国有企业职工持股问题依旧没有很好地得到系统的解决。在此背景
下,国资委即将出台的《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投资持股规范意见》应运而
生。围绕着这份即将出台的文件,参会人士畅所欲言,从多方面对国有企业职工持股问题
进行了热烈探讨。
一、文件出台背景
1、填补政策空白
国资委2003 年成立以后,对国有企业改制相继出台了两个比较重要的意见,对国有
企业改制的主要规范和要求,这两个文件都表述得比较清楚,对地方、中央的国有企业改
制的推进和规范化,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
多年来,关于职工持股问题,尚未有专门文件对其进行表述。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
持股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而且(甚至)在现实中已经操作起来。目前以下四类企业当中
都存在职工持股:第一类是地方中小企业;第二类是中央大型企业;第三类是破产重组企
业;第四类是厂办大企业。针对职工持股,地方政府出台过一些文件,但在中央政府层
面,目前仍然是政策空白。原经贸委曾经计划出台相关文件,但是由于认识不统一、把握
不准、又很敏感,因此始终未能出台。职工持股的实践虽然已经走在前面,但是由于没有
法律依据, 现实当中存在大量的不规范行为,出现了许多问题。现在国资委下定决心,
起草了《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投资持股规范意见》。
2、完善和规范国企改革
从目前的改革实践来看,上面所说的四类企业中,职工持股应该说是一种重要的形
式,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同时确实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一个比较典型的
例子是电力行业,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个是在水电站倒流口和泄洪口安装一个小电机,
都是职工投资建的,24 小时发电,电量过剩的时候,把大电机发电小时压缩,改由小电
机发电。又比如煤炭采购、设备采购,工人出资成立一个供销公司的股份,煤炭过一手再
到电厂,职工就享受利润,另外销售采购都经过职工持股环节来操作,由于是垄断的,实
际上存在非常明显的价格转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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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

主持人

Agenda

  • November 8
    • 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持股

      12:00 pm - 5:30 pm

      国有企业改革已行多年,在“抓大放小”的战略部署下,国有企业占整体国民经济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关键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的壮大
      却使国有经济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与此同时,对这些大型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也更备受关注,如何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和职工持股即为其中一个
      重要内容。针对实际出现的各种关於职工持股的问题,国资委在经过多年的调研和多方讨论后,即将出台《关於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的意
      见》。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邀请到相关领域专家举行内部圆桌会议对该文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一方面对该文件的总体价值给予高度
      肯定,另一方面也从市场经济的自由开放等角度对其中的一些论点提出了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