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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和思想体系的结束:从华盛顿到伦敦再到纽约

April 9, 2009

谁是伦敦G-20峰会的“赢家”?

G-20国家首脑峰会于4月2日星期四在伦敦刚刚落下帷幕,会议已就联合公报达成协议。英国首相戈登•布朗在主要媒体见面会开始时声称“华盛顿共识”已宣告死亡,并暗示新共识的时代来临——类似于伦敦共识。

本次伦敦峰会的某些具体成就没有遭到贬低,实际上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总是出现大量的政治辞令,例如既然这样则宣布华盛顿共识死亡,以及一种新范例的来临。

实际上,伦敦峰会最具体的成果是通过修改后的授权和更加巨大的资源基础,赋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全球性金融监管者、稳定者和援助提供者的权力。这里有一些讽刺意味,因为历史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美国财政部与华盛顿共识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

对这一明显矛盾的反驳将指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部治理和处方清单(如果有的话••••••)的预期转变。这种思路表明此类变革有望使未来“改造后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远离主要的“华盛顿共识”口号:稳健的财政及货币政策与自由市场相结合。

但是毫无疑问,强大的新兴市场经济体政府明年将会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进一步扩大话语权和代表权,从而修正目前欧洲(大部分)代表过多的状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首脑将择优选拔而不是按照国籍选拔。它在大型金融危机到来前实施评估和发出警告的能力将需要大幅提高。这种效率和治理改革可能会导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运作方式发生一些变化。通过特雷弗曼纽尔委员会(Trevor Manuel Commission)的建议,这种迹象已经近在眼前。

但是除了抛弃传统教条并拥抱更多的实用主义外,就何种措施对一个经济体起作用以及何种措施对其没用而言,期望发生重大实质转变将是错误的——特别是一旦全球经济稳定后。毕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仍将反映其股东集体(经济)加权意志。它的口号可能更接近G-20加权平均值,而不是G-1、G-2或G-7的反映。

思想体系的终结

在经济问题上,由G-20代表的世界目前还没有真正与华盛顿共识相对抗的思想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最近两次G-20峰会的进程以及对刚在伦敦所达成协议的仔细阅读,昭示了思想体系在全球经济竞技场的终结,取而代之的是实用主义的出现。尽管有的出于政治权宜而哗众取宠,但是在G-20各主要国家以及G-20国家集体经济政策决策方式中,思想体系的终结正在发生。

就拿美国和英国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来说。短期内,它们极大背离了绝对保守的新古典主义和货币主义口号,正处于该系列中的非常凯恩斯主义化角落。日本和中国也与它们差不多。德国和法国与上述四国不同,它们采取了更为保守的财政立场,尽管它们致力于不同寻常的财政扩张。事实上,几乎所有大国毫无例外地在不同程度上执行了凯恩斯主义财政扩张政策。

然而,一旦全球经济明显踏上复苏之路,预计这种口号会快速转向财政和货币保守主义。鉴于美国沉重的债务负担并认识到其历史性反储蓄和过去的宽松财政政策导致这次危机,在中期这种现象将在美国得到最突出的显现。可能没有其他国家对美国经济决策这种中期的保守转变提出异议。

风险在倒转:有些国家可能在模仿美国中期保守主义之路上走得太远。这是一个风险,因为全球宏观经济结构性失调这一危机的决定因素仍然赫然突出,而且仍未在全球得到解决。美国和英国需要改变其财政赤字大国的状况,同时财政盈余大国(如德国和中国)需要向财政总体平衡前进(在国家层面,包括经常账户)。因此像德国和中国此类国家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不应那样紧缩。对付此类结构不平衡的挑战将需要政治领导和全球协作。这不是思想体系的问题。

关于贸易政策,引导全球贸易避免保护主义的承诺在去年11月的华盛顿G-20峰会期间就已做出。这些承诺与旧的华盛顿共识并存。虽然在过去几个月中保护主义的“破坏”并不大,但这些承诺仍未兑现。上周在伦敦,宣布华盛顿共识死亡的同时,G-20领导人重申其避免保护主义的承诺并提倡更加自由的全球贸易。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预料将看到缓慢的(但不是毁灭性的)低等级保护主义,而且完成多哈回合谈判的时间会继续推迟。

关于金融监管,与美国和英国相比,欧洲迫切要求赋予全球监管机构更多授权,而且还要求在国家层面上进行更多监管干预。但是尽管金融稳定论坛扩大代表,并更名为金融稳定委员会,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恢复的授权,这些组织并没有成为全球性监管机构,而且近期不会出现其他此类机构。

此外,通过最近公布的盖特纳监管改革蓝图,美国已向欧洲(及欧洲之外)发出金融监管改革趋同的明确信号。金融领域监管自由放任时代的结束已成为共识。作为有趣的旁白,在经济发展领域,长久以来被接受的一个观点是,金融领域的系统性特征使其区别于企业部门,从而使一些监管获得合理性。

关于金融监管的悬而未决的问题和讨论更多是从关键细节而言,大多数回避思想体系:如何以最佳途径实现具有适当披露、监控和监督的完善监管体系?一面是透明度及与披露有关的措施,另一面是利用法令进行监管控制,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是什么?如何以一种避免不正当激励和竞次的方式调节金融机构、产品和司法权?

就悬而未决的银行清理和重建问题而言,G-20峰会公报非常谨慎。但是其迹象已经清晰的指向政府干预和所有权这种主要的新作用,尽管这是临时的。荒谬的是,这种对华盛顿共识模式的重大背离,至少在短期内以特别突出的方式发生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内,而且发生在伦敦峰会之前。

特别指出的是上周四伦敦的G-20峰会上最易引起争论的问题与总体思想体系的口号毫无关系(或关于该问题的最优先事项):关闭避税天堂并发布一个犯规辖区的名单。该问题几乎破坏了G-20的总体协议。在最后,通过设法确保任何与G-20成员有关的辖区不在犯规者清单上,该问题得到“解决”(泽西和马恩岛不在最新的名单上,而香港和澳门在周四晚上从清单上划去••••••)。

向纽约共识迈进?

预计G-20将于秋季在纽约再次举行会议。到时可能会对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达成进一步共识,例如监管改革和清理银行的方式,尽管各国将按照其需要调整其行为。考虑到一些援助捐赠者的记录,帮助最贫穷和最困难国家的保证将需要监控,而关于贸易政策的实际进展也将需要仔细审查以及必要时进行追索。

与此同时,仍未解决的两大问题将需要特别注意。两者都不是思想体系问题,而是均具有政治敏感性。第一,对付上文提到的宏观经济结构失衡的挑战。以及第二,开始在国家层面建立优先的治理改革措施,缓解将来可能出现的监管(和国家)俘获及腐败现象。此类俘获和法律腐败在导致金融危机发生时起到重要作用,而建立适当的保护措施、增加透明度改革和奖励措施对付此类俘获现象,对于重建信心并获得机构弹性十分重要。而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治理良好的非G-20国家获得有益的经验。

恰恰是危机之前发生大多数俘获和法律腐败的地点成为“纽约共识”的会场,这将是非常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