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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平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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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五年中国不能再坐等视之的重要挑战之一,就是遏制并争取扭转过去三十年间急剧加速的收入不平等趋势。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中,在居民收入全面大幅度增长的背景下,居民收入差距也一直在不断地扩大,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呈现出了多样性。同时,过大的收入差距也带来了一系列后果,为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平等的或是包容性的经济增长,不仅是一个社会公正的价值取向,也是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之必需。

不平等的中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的收入差距表现为不断扩大之势。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1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在0.20以下,农村的基尼系数略高,但多数估计都在0.21至0.24之间,整个国家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29。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开始快速增长。以中国家庭收入调查项目(CHIPS)的结果为例,将城镇住户的实物收入和住房补贴以及农户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纳入到个人可支配收入,1988年全国的基尼系数为0.382。若拿全国样本以收入10等分的分组的来进行比较,1988年的最高收入组获得的总收入份额是最低收入组的7.3倍。 1995年该项目进行第二次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村的基尼系数从1988年的0.301上升到1995年的0.34,城镇的基尼系数从0.233上升到0.286,全国的基尼系数从0.382上升到0.445。2002年的第三次调查结果显示,该年全国的基尼系数接近0.46。如果进行不同收入组的收入份额比较,2002年收入最高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20%;最高的10%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32%。收入最低的5%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份额的不足0.7%;最低的10%人群组获得了1.7%。可见,收入最高的5%人群组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5%人群组的33倍,最高的10%人群组的平均收入是最低的10%人群组的19倍。2007年的第四次调查估算得到的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进一步上升至0.485。其他学者不同数据来源的估算结果也显示,近年来的居民收入不平等水平一直持续居高。

显然,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较为严重的程度,这一点可以通过简单的国际比较得来。当前的中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程度既高于绝大多数亚洲国家,也比其他所有从八十年代开始市场转型的前东欧与苏联国家居民收入的不平等程度更高。与此同时,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是在短短的十多年之间完成了质的飞跃。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的城市改革加速了居民收入差异的扩大,而到了九十年代的中后期,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已经达到了一个仅次于非洲与拉美一些国家的相当严重的程度。

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在结构上可以更多地归因于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内部、城市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整体来说都是扩大;但比较而言,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显然要比后两者的增长慢得多。

在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有报告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919元,二者之比率达3.23。而二十年前的1990年,这一比率仅为2.2。回顾过去的三十年来城乡间收入差距的变化,可以发现明显的阶段性。城乡居民收入的比率在1980年代初期呈缩小的趋势,从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中期则呈扩大的趋势。1980年代中期以前,城乡居民收入比率显著下降,这是因为农村地区的经济改革导致了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更为快速地增长。这一比率在1983 年降至1.82,这是最近30年来的最低点。但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中期,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则不断上升。1997年到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快速上升。2003 年之后,城乡居民收入比率仍维持在高位,并依然有小幅增长。

整个中国按区域划分成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1990年我国地区间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比率为1.84。随后这一差距持续扩大,直到本世纪初国家开始了区域平衡发展的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西部转移以及国家西部大开放、中部崛起等各项战略措施,才扭转了区域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到2009年,东部地区与西部、中部以及东北地区的城镇居民收入都在不断上升,且西部、中部和东北三个区域的居民收入水平相当。从2005年到2009年,东部与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率出现了比较大的降幅,虽然在2008到2009年有小幅度反弹。数据显示,2010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上海市为66115元,最低的黑龙江省为27735元,比率为2.38。而在区域内收入差距方面,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省内收入差距的扩大在西部省份(如甘肃省)通常比在东部省份(如江苏省)要更为显著。

不同时期的发展战略使不同行业部门得到的国家支持不同,其在收入分配中也就有不同的能力。改革前,虽然不同的行业部门之间有差别,但是并不大。在改革之后,收入最高行业部门和收入最低的行业部门的人均收入比率总体上不断扩大。在2006年,收入最高的行业部门(信息技术)与收入最低的行业部门(农林牧副渔)人均收入的比率为4.6,这是行业部门间收入比率的最高点。在此之后,该比率有小幅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10年收入最高的行业部门(金融)与收入最低的行业部门(农林牧副渔)人均收入的比率为4.2。目前,电力生产与供应、通信、金融、能源等行业部门依靠政府的强力支持和其垄断地位,在收入分配上有强大的话语权,其他行业部门的收入与这些行业部门的差距的绝对值越来越大。同样地,在人均收入高的行业部门内部,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不平等的来源

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使得整个国家的居民受益,几乎所有居民的收入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而收入差距的扩大显示了不同的人群在获取改革开放的收益的程度上并不同步。更为具体地讲,在普遍的收入增长过程中,低收入人群的增长速度要远远落后于高收入人群,而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也显示出了多样性。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完善

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的分配份额持续变化。改革之初,劳动收入的份额上升,资本收入份额下降;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中期以后,劳动收入一直处于持续下降的状态,而资本收入的份额持续上升。代表政府收入的间接税则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之前一直保持不变,之后也开始一路上升。在国民收入中份额增长最大的资本收入中,企业或政府行业部门分得的比例都持续上升,而居民分得的比例在下降。自1996年以来,企业与政府在留存收益、利息收入以及红利收入等各个方面中取得的比重一直在上升,而居民在这些方面的收入比重一直在下降。纳入经常性转移支付之后的可支配收入的估算结果显示,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份额从1996年的66.8%一路下降到2007年的50.6%;以此同时,企业的可支配收入份额从17.8%上升到24.6%,政府的可支配收入份额从15.4%上升到24.7%。

显然,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收入增长并不均匀地分布在不同的国民经济行业部门。劳动工资收入增长的相对缓慢显示了普通工薪阶层并没有同步地享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高速发展的成果。当其他阶层可以通过其他手段获取收入时,其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就远远高于普通阶层。

政策制度上的缺失

当前的税收制度使得政府使用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再分配的职能难以发挥作用。首先,由于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性,使得政府难以切实可行的监测居民收入;其次,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实施中,存在课税方式不合理、免征额过低等问题,使得纳税主体不是高收入者,而是中等收入者;最后,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偏低,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

有研究显示,当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缩小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但在同时却扩大了乡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以及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究其原因,中央财政对各地的转移支付更多地被用于投资和政府消费,较少用于直接扶贫;且投向区域以城市为主,即使用于农村也限于个别地区和个别项目。因此,这样的财政转移支付可以通过投资带动了城镇就业,减小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拉大了城乡间和乡村内部的收入差距。

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除了失业保险降低城镇收入差距以外(但同时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普及率在一定程度上都扩大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这是因为在后两者的实施过程中,高收入者从中获得的收益大于低收入者的收益,很多的低收入者根本就没有资格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城乡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差异,使得这样的保障制度拉大了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转型时期的结构性因素

在整个社会结构性转型的背景下,个人资源的重要性远远不如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正是由于社会集团的结构性特征造成集团内外收入变化的双重叠加效应,导致了令人惊叹的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至少有四个显著的结构制度因素对于巨大的收入差距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们是:城乡分隔、区域差异、行业部门差异以及权力因素。这些结构制度性因素成形于计划经济时代,构成了改革开放的社会经济背景与基础,并一直延续了对于国民经济与收入分配的巨大影响作用。

需要强调的是,权力因素以多种形式显示了其对于收入分配的影响作用,既有个人权力寻租获取“灰色收入”,也有少数行业、行业部门和群体依靠资源垄断获取不合理的收益。这样的结果不仅仅拉大了贫富差距,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社会矛盾风险。

不能不应对的挑战

从一定程度上讲,收入不平等程度的加剧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过大的收入差距会给日常生活、经济发展、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稳定等各个方面带来潜在的严重后果与严峻挑战。

人力资本

身体的健康状况不仅决定着人们的寿命,也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与收入差距的扩大,导致了居民健康不平等程度的扩大,富裕人群享有更高的平均健康水平。另有数据显示,农村居民收入的提高改善了农村居民健康状况,但改善的边际效应递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均会对农村居民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影响农村医疗服务利用的有效性,而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影响到农村医疗服务的配置相对更为稀少。然而,健康的劳动力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

同样,有良好教育、有创造力、有技术的劳动力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带动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有研究显示,城乡教育差距与居民收入差距之间存在双向长期因果关系。教育差距与收入差距之间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并产生代际延续。现阶段农村人口中低学历人口的比例远远高于城市人口,而城市人口中高学历人口的比例明显高于农村人口。2000年农村12-34岁劳动者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12年,尚未达到1982年城镇12-34岁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9.47年。数据显示,占城镇居民家庭总户数20%的低收入阶层享受到了11.4%的高等教育;占20%的中等偏下收入阶层享受到了10.1%的高等教育,占40%的中等和中等偏上收入阶层享受到了25.7的高等教育;而占20%的高收入阶层却享受到了51.9%的高等教育。

市场开拓

过大的收入差距也会阻碍经济增长。首先,高收入人群的消费需求增长不大,而低收入人群无力消费,因而消费拉动的经济增长为过大的收入差距所扼杀。其次,收入差距导致消费需求疲软,消费需求疲软会通过市场中的价格信号传递到上游产业中,迫使投资商调整生产规模。再次,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关系密切,消费结构的无法升级也没有办法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提供动力。最后,收入差距扩大影响人力资本的发展,从而阻碍经济的发展。研究表明,低收入人群难以对其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

社会隔离

富裕阶层在收入财富增长的同时,通常伴随着对于新鲜特殊消费行为的追逐,并将这些消费行为当成社会标志,将自己与其他人区分开来。而普通人群与穷人的消费更多地则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以及生存机会的提高。消费行为在满足生存需求的同时,也是重要的社会排斥与社会区隔的手段与方式。

中国的消费品市场呈现出了极大的差异性:既有世界顶级奢侈消费品,也有符合国家标准普通消费品,同时还有标准之外的非正式行业部门生产的产品。这些差别迥异的产品构成了不同社会阶层社会成员的消费供给,并显示了等级界限清晰、等级隔离的社会阶层结构。

当收入差距持续攀升,整个社会可能出现两极化,而贫富阶层之间的鸿沟则难以跨越,这就是所谓的“断裂”的社会。由于缺乏中间阶层,以及缺乏社会流动的途径,整个社会没有缓冲,也没有活力。这时,社会结构的合法性将直接受到质疑,社会问题也很容易暴露出来。对于社会问题而言,最令人担心的情形就是,贫富阶层之间的对立,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冲突。近年来,充分显示普通民众“仇富心理”的事例屡有上演,并激起了大规模的共鸣。

政治风险

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相对贫困人口不可避免地会随之增加。同时,收入差距的扩大将导致不满情绪在中、低收入群体中蔓延。近年来,贫富差距过大一直是社会舆论讨论的焦点。所有这些都是导致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并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潜在风险。

当前,众多的社会不满情绪为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收益所掩盖。因此,有人担心一旦经济遭遇重大挫折,贫穷人口中的不满情绪可能得以蔓延并导致整个社会的不稳定。在这种情形下,收入差距过大极有可能为潜在的敌对势力所利用。目前而言,还无法判定收入上的不平等是否一定会转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这还取决于以后的发展方向。

如何应对不平等?

收入不平等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经济困境中的重要内容,也成为了不得不应对的紧迫挑战。由于不平等的形成原因多样,支撑结构复杂,涉及利益广泛,也使得扭转不平等的对策复杂多元。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一系列的研究结果显示,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低于整个经济的发展速度。调整初次分配中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国民收入份额成为首要目标——重新划分部门收益、资本收入与劳动报酬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例,确保居民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使得最大范围的普通劳动者享受到经济增长带来的发展成果。

降低城乡收入差距

收入不平等的最大份额来自于城乡收入差距,即农村人口的收入增长速度低于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在收入分配政策向农村倾斜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农村与农业的投入与保护,积极推动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措施。此外,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

加强税收的调节功能

再分配的税收环节过多地向政府倾斜,在政府收入增加的同时却没有完成其调节个人收入的目标,税收制度的改革成为了当前紧迫的任务之一。首先要合理制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与梯度,确保其保护中低收入阶层与调节高收入阶层收入的功能;其次要探讨财产税实施的可能性——包括财产持有税、遗产税、资本收入税、资产增值税等。

加强政府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的职能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降低社会不平等的重要应对策略。一个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以及社会慈善为网络覆盖城乡居民的保障体系是改善贫困阶层生活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追求社会平等的重要标志。在此过程中,政府要转变过去过多专注于经济建设的角色,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使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够降低社会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