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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d

回應中國「反分裂法」挑釁 台灣勿過度反應最利己

 

編者案: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Richard Bush)關切台海情勢,特別投書本報,就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台灣應有的因應之道,提出建言。卜睿哲現任布魯金斯研究院東北亞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中國全國人大於三月十四日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當然已一舉改變了東亞地區的安全均勢,以及台灣的政治氣氛。(此舉是否為片面改變現狀,端看每個人對此的界定而定)。

現今問題在於,台灣會作何反應。迄今陳水扁政府的反應頗為自制。而我相信這是好事。台灣勿對中國的挑釁舉動做出過度反應,才最能夠保護其利益及現狀。

台灣當然可示威表反對

台灣人民當然會擔心「反分裂法」所揭露的中國意圖及其未來對台政策。中國辯稱通過該法是意圖良善的,旨在維護和平與鼓勵兩岸合作。然而,對台灣人民而言,重要的是「反分裂法」中如何談論台灣及其政府的法律定位,以及它是否提高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來動武或武力恫嚇的可能。

台灣人民對這些問題感到憂心是可理解的,因為這些問題影響到台灣的基本利益。中國企圖以強悍手法處理一個複雜的政治爭執,台灣人民當然可透過示威活動以及由立法院通過決議,表達其反對聲音。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在看待台海問題時,面臨了一種兩難困境。一方面它希望嚇阻對其基本利益的挑戰,阻止其所謂的分裂主義。它並未尋求戰爭,因而它威脅動武,以期藉此避免戰爭。另一方面,中國也希望勸誘台灣接受其統一條件,但卻從未找到讓其對台灣具有吸引力的方法,因為中國從未了解為何台灣害怕以「一國兩制」模式達成統一。而今「反分裂法」令這種兩難困境變本加厲了。由於其中提出

動武的可能,加深台灣的憂慮,反而危害到中國的統一訴求。其威脅姿態令種種的保證全都變成空話。過去北京在這兩者之間保持的平衡現已產生反效果。「反分裂法」強化了原本中國想要削弱的政治勢力。事實上,它讓迄今一直意見分歧的台灣人民團結一致了。

抗議與自制間須求平衡

那麼台灣在挑戰北京的「反分裂法」與保持自制這兩者之間,要如何維持適切平衡呢?我認為台灣領導階層迄今保持自制是正確的。台灣應當避免採行火上加油的舉動,以免當兩岸政治氣氛好轉時,反而無法採行更正面的步驟。台灣應當保持自制的理由有四點。

首先,台灣如果不夠自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圖以立法手段追求政治目標的作法就會更振振有辭了。當今中國仍是一個人治而非法治的政府。「反分裂法」並未憑空製造出任何原先不存在的權威,中國領導人也不會因此法而改變。他們推動「反分裂法」乃在於展現政治決心,讓中國內部政治勢力與台灣領導人及人民都另眼看待。台灣如果因為「反分裂法」已成為法律而看得太重,反而會讓中國領導人的作法具有正當性。

第二,「反分裂法」提醒了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容易誤判情勢。該法為動用「非和平手段」開列條件,這些條件內容模棱兩可,台灣應當避免採行何種舉動,並不十分清楚。例如,假如任務型國代今夏通過修憲案,把全民公投列入第二階段修憲。北京會否認定此舉是「會促使台灣脫離中國的重大事件」呢?若此,中國可能針對這一詮釋提出何種合理化解釋呢?

理性維護台灣基本利益

的確,北京在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宣布要推動「反分裂法」,本身就是一種誤判。北京原相信泛綠陣營會贏得去年十二月的立法院選舉,進而加快台獨步伐。結果泛藍陣營守住了立法院過半席次,把台灣政局帶回溫和方向。但是北京卻仍決定持續推動「反分裂法」。

當一個國家所面對的是一個容易誤判的敵人時,立場太過強硬未必是最佳的因應之道,因為這只會助長偏執狂心理及魯莽行事。當然,台灣必須維護其基本利益,

包括安全在內。但它也應當避免採行只會增加誤判機會的舉動,而不必要地升高爆發衝突的可能。

台灣應當保持自制的第三點理由與美國的角色有關。由於美國對台灣有安全承諾,以及北京可能誤判台灣的舉動對其利益之衝擊,華府與台灣必須透過密切協調,巧妙地共同應付此一情勢。布希政府已向北京明言強烈反對「反分裂法」。假如有一天中國聲稱「反分裂法」中動用「非和平手段」的條件已完備,華府將會對此做出超然判斷,並採取作為。不論現今或爾後,如果台灣始終能夠配合華府的期望,美國就更可以展現有力作為,約制北京的行動。

自制反可強化台灣立場

最後,如果台灣保持自制,也才更容易延續先前兩岸就春節包機事宜達成協議,從而為雙方關係帶來的正面發展。以有原則的方式持續推動這項進展,符合台灣的利益。現在展現自制,才能夠為爾後保留寶貴的可能性。屆時也應當可獲得美國贊同。

或許有人認為,北京會把台灣的自制解讀為示弱。不過在這個案例上,自制可以強化台灣的立場。它可讓台灣內部培養出難得的共識,以應付中國的舉動。保持自制才不會增加北京誤判的機會,如此就能夠向國際社會顯示,誰才是維持台海穩定的力量。保持自制將可鞏固台灣安全之基礎,那就是與美國的關係。(王嘉源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