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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常态”中的恐惧与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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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中国主席习近平在APEC会议上面对1500位全球商界人士发言,呼吁新时代的经济开放性和包容性。在阐述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常态”时,他承诺中国将加倍努力消除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并“建立一个互信的伙伴关系”。在APEC会议上也传来了令人鼓舞的双边经济消息,即更加开放的签证政策和扩大《信息技术协议》以减少中国贸易壁垒的进展。

习近平主席的发言和APEC会议上的好消息却和他一个月之前的表态形成了反差,那时他曾称赞一位责骂外资在华经济行为的中国博主“正能量”。他的发言同样也和那些境外投资者对其面临的在华商业环境恶化所表现出的焦虑格格不入。

外国制药公司在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贿赂罚款。外国食品公司则被控告违反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并且,从汽车到计算机等一系列外资企业遭受了所谓针对反竞争行为的调查。诚然,许多中国民营企业同样被卷入了这种商业打击,但外国跨国公司却是更加突出和重要的打击对象。 

中国一向对境内的外国人和外资企业态度矛盾,但最近似乎转变成了一种彻底的仇外。习近平所说的“正能量”博主,周小平,在他排外的咆哮中唤起了百年来西方带给中国的耻辱。中国的官方媒体很快开始指责“不怀好意的境外势力”所带来的社会干扰。从星巴克到沃尔玛,近年来外资企业因其本属正常的商业行为而成为了煽动性媒体报道的对象。长期在华的外国商务专业人员日益感到怀疑,就像一位在北京长居30年的美国人所说的:“值得为此承受这一切的麻烦吗?”

以任何合理的标准来衡量都可以看出在华外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十多年的工业产值中有20%到35%可归功于外资企业。而中国的对外出口则有20%多来自外资企业。当经济面临严重的结构性挑战,中国有充分理由维护外商对自己的信任。但是,对中国商业环境日益增长的担忧显然已让海外投资者变得紧张。就在今年9月,财政部宣布在华外国直接投资下降到了自金融危机顶峰以来的最低点。

事情本不必如此发展。对于习近平主席执政的第一年,外商团体尽管心存戒备,却也日益表现出乐观的态度。习近平的开放精神和对中国经济优势与劣势的了然于胸都在外方人士那里赢得了较高评价。他召集了一批受人尊敬的全球主义者作为他首要的经济顾问。直至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方才逐渐揭开帷幕的经济改革也提出了迈向更为开放和自由化的中国市场的全面路径。而最近,四中全会则许诺了更为透明和负责的中国官僚与司法体系,这些是任何外商都该感到高兴的事。

的确,除了外商团体的利益,习近平还有更多要考虑的事情。他有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他已经担负起中国军事、安全、外交和科技政策的领导地位。他的经济“新常态”政策则需要对政府、商界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进行剧烈的结构性转变,而这将对既得的政治利益产生挑战。 

尽管并非所有动机都很明确,习近平对民间的不满情绪似乎正在做出回应,民间认为政府主要在从事寻租活动而非保护他们的利益。为达此目的,他从多方面努力着手。其中之一是他发起的高风险的反腐运动。另一个是三中全会的首要主题:让市场成为经济决策中的决定性因素。而四中全会则突出了第三方面努力:减少地方监管和司法决策自主性。 

习近平的愿景似乎包含着对中国政府经济监管行为的根本性转变。在过去35年中,政府一直是对经济行为是否可取的首要仲裁者,是对新的商业行为予以批准或否决的角色,以及一旦商业许可发放则承担起不定时的监管任务。习近平的新做法则暗示着大多数经济活动将被视为获得准许的,而政府机构——正如多数发达国家政府所做的那样——将更多发挥协调性的作用以保证商业运行符合中国的法律规范。这将会是管理实践上的巨大变化。

在现实中,这种转变可能某种程度上导致了近几个月发生的一些突出案例,即中国政府机关以保护中国公民和消费者的名义所进行的激进的监管行为。对于中国的监管者而言,习近平公开却又被误传的训诫传达了一致的信息:走上前去,执行法律。随后,尽管并非所有执法活动都对准了外国公司,最突出的案例都是以外商为对象。这似乎不仅满足了新的执法目标,还满足了中国社会浮现出的排外需求。

例如,突然大量涌现的反垄断调查在中外媒体都引发了相当大的关注。近日北京APEC会议上,奥巴马总统说:“我们希望中国能创造更加平等的竞争环境,让外国企业受到公平的对待,这样他们就能平等地与中国企业展开竞争;希望这种竞争环境之下的竞争政策能提升消费者的福利,而不是只让某一方的企业获益。”据一名欧洲汽车高管所言,欧洲汽车制造商因哄抬价格而被调查,仅因为中国监管者声称中国大众相信外国人“赚得太多”。美国科技巨头高通和微软也接受了调查,因为它们的产品在各自的市场中无处不在。出于不同原因,这两家公司都因索要产品使用费而饱受中国人的抱怨,尽管对于微软,大部分在中国使用的产品都是盗版。

在反垄断法的监管之外,中国还针对英国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发起了高达五亿美元的贿赂罚金。外国制药公司多年受到来自公众和官方对其积极的知识产权实践和高昂要价的批评。经过一次广泛的调查,葛兰素史克被指控采取一种贿赂医生开具他们的药品的营销策略。这种策略成为行业中的常规(即使违法)做法已有十多年,但却是一个外国竞争者被第一个挑出来接受惩罚。在此罚款之后,一篇新华社社论质问说:“有哪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能够容忍像葛兰素史克这样贿赂人民、妨害公众利益和损害市场的行为?”

在眼下关于中国食品供应安全的一系列惊人丑闻中,向诸如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公司供应肉类产品的伊利诺斯州食品供应公司福喜被单列出来接受官方的详细审查,而此前福喜曾在一位心怀不满的前员工的精心策划下经历了一场“抓现行”的电视调查。该公司目前被指控违反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它的几个中国高管也锒铛入狱。而实际上,许多福喜遭受指控的做法都是发达国家食品行业内的标准流程,而且也没有科学依据证明这些做法不安全。此外,根据一位知情的外国高官所言,许多福喜的中国竞争者在维持适当的食品安全标准上甚至更加松懈。

对于任何政府来说,确保公平的竞争政策和公众安全都是一项重要并且合理的任务。而那些在华外商的商业行为当然也不是毫无污点。一个注重透明执法和标准统一的监管框架毋庸置疑会受到大多数外国(以及有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的欢迎。然而,近期的这些监管行为似乎囊括的不只是执法这项目标而已。

以反垄断法为例。中国国内的创新战略制定了一个外国技术渗透少于30%的目标。习近平主席不仅是本土科技发展的积极拥护者,在棱镜门事件之后,他也曾发言称“网络安全也是国家安全”。最后,那些受调查企业的本土竞争者们显然也被监管机构要求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发表评论。不难想象为何众多外国观察家质疑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是否只是为了保卫消费者的利益。

最为常见的是,在一个开放式的调查过程中,中国监管者似乎专注于找到一个能为其监管调查正名的确凿证据。许多案例表明,不仅监管者想实现的目标并不清晰,受调查企业被追究责任所依据的标准同样不清楚。这些监管行为尤其缺少正当的程序、透明度和明确的解决路径。这种清晰性的缺乏导致了其他因素的介入,不管是产业决策或个人的寻租行为,甚至是更加阴暗的仇外心理。而这些因素似乎都是习近平主席转变中国监管框架的可贵努力旨在削减的内容。

让中国政府机关从许可发放者向监督者角色进行转变的确是项重大转型,并且似乎也是中国新经济改革的关键所在。然而,政府机关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获得实现转变的能力和路线图。许多中国的机构想遵循习近平的指示完成执法,但他们的执法规则却显得过于仓促和草率。邓小平曾将中国的经济政策精辟地总结为“摸着石头过河”。这句话在中国经济的起飞阶段曾经创造出奇迹。然而,这句话却并不能为习近平经济“新常态”所言的监管透明度和问责性提供可靠指引。